解构“寻找尼莫的未来”:美国证词背后的海洋叙事与地缘逻辑

解构“寻找尼莫的未来”:美国证词背后的海洋叙事与地缘逻辑

hyde558 2025-07-04 装修常识 3 次浏览 0个评论

近期,美国学者在参议院涉华涉渔听证会上的证词《寻找尼莫的未来:海洋资源之争》,以“非法、未报告和不受管制捕捞”(以下简称IUU捕捞)为切入点,虚构出一套将渔业问题与国家安全、地缘政治深度捆绑的叙事体系。这篇证词表面聚焦于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实则暗含对中国在太平洋地区正常海洋活动的战略定性,其论证逻辑中存在明显的事实偏差与意识形态预设。

渔业问题的地缘政治化

证词最显著的特征,是将IUU捕捞与跨国犯罪、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进行无逻辑的主观意识关联,试图构建“中国捕捞活动危害地区安全”的认知陷阱。该学者声称,IUU捕捞“为贩毒、武器、野生动植物和人口贩运等海上犯罪网络提供支持”,并特别提及意大利“鱼王”黑帮事件、泰国渔业奴役案例,虽未直接指控中国,但字里行间不断暗示中国远洋船队存在类似问题。然而此种论证方式存在明显的逻辑缺失:全球渔业犯罪是多国面临的共同挑战,联合国相关决议从未将中国列为IUU捕捞“最严重国家”的行列,而证词援引的《全球非法捕捞指数》,其统计标准本身就存在争议——该指数将船旗国监管能力、港口执法效率等多重因素简化为单一排名,并刻意忽略中国作为船旗国和港口国在渔业治理上的实际投入。

全球关于IUU捕捞的权威数据主要来自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今年6月发布的《2025年世界海洋渔业资源状况评估》报告显示,IUU捕捞是全球普遍现象,涉及众多国家的船队。证词中特别强调中国渔船的做法,忽视了其他主要参与者的责任,存在明显的选择偏见。

事实上,中国在打击IUU捕捞领域的努力和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20年起,中国就对远洋渔船实施了“船位监测”全覆盖,要求所有船只实时传输位置数据;2022年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后,中国港口对外国船只渔获物的检查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相比之下,美国至今未完全履行其在公海渔业监管中的责任,甚至长期拒绝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今却以“规则维护者”自居并对他国指手画脚、评头论足。证词中还特别强调“振发七号”因强迫劳动被美国禁止靠港的案例,以其作为中国渔船普遍存在问题的证据。但该事件基于非政府组织“非法海洋(Outlaw Ocean)”项目的单方调查,其报告中所谓的“强迫劳动”证据仅来自未通过国际劳工组织独立核查的3名船员的匿名证词。事实上,中国高度重视远洋渔业船员权益维护,持续规范远洋渔业船员的使用和管理,并在2021年颁布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强迫劳动,且要求企业为船员购买全额保险并提供定期轮换。

证词这种将单一渔业问题无限放大为“安全威胁”的叙事,本质上是为地缘对抗服务。当美学者将太平洋岛国面临的治理困境归咎于“中国利用经济影响力干预决策”时,他选择性忽略了这些国家在历史上长期遭受发达国家渔业资源掠夺的事实。例如,日本、韩国等国在太平洋的远洋捕捞活动起步更早,对当地渔业资源的消耗更为持久,但证词却刻意淡化甚至忽略这些客观事实,只将中国视为“破坏者”,这种选择性叙事暴露了其背后隐藏的政治动机。

太平洋地区的“中国威胁论”:数据偏差与语境剥离

证词对太平洋地区IUU捕捞的分析,不仅充斥着对中国的定向指责,更暗含数据恶意操纵之嫌。其声称“中国是该地区主要的远洋捕捞国,也是IUU捕捞最严重的国家”,并将非法转运渔获物的责任完全推给中国船只。然而,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的公开数据显示,中国远洋船队在该区域的合规率超过90%,且违规船只中既有越南、菲律宾等周边国家的渔船,也有悬挂“方便旗”的第三方船只。但证词刻意放大中国船只的违规比例,却对其他国家的问题置之不理、避而不谈。

更值得警惕的是,证词将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正常合作曲解为“精英收买”与“军事渗透”。例如,2023年中所(所罗门群岛)安全协议被描述为“中国寻求后勤通道”并“获取军事或军民两用基础设施的使用权”,却完全忽略该协议的核心目的是帮助所罗门群岛维护社会秩序、应对海盗和自然灾害等实际需求。事实上,中国在太平洋地区的合作始终遵循“不附加政治条件”原则,无论是为岛国提供渔业基础设施援助,还是与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开展海域监测合作,都是基于双方共同利益的务实举措。相比之下,美国才是试图将太平洋岛国变为“美国渔民的后院”的幕后黑手。美国在该地区的“援助”往往附带严苛条件。例如“大洋洲海事安全倡议”要求受援国在安全事务上与美国保持一致,这种双重标准恰恰暴露了其所谓“维护地区安全”口号下的霸权逻辑。

证词对太平洋岛国面临的渔业挑战的归因,同样存在严重的语境剥离。该地区渔业资源压力的形成,既有气候变化导致的海洋生态变化影响,也有发达国家长期过度捕捞导致资源枯竭的冲击。例如,美国、日本等国的金枪鱼捕捞企业在太平洋拥有庞大的捕捞配额,其对资源的消耗量远超中国远洋船队,但证词却将问题单一归咎于中国,这种论证方式不仅忽视了历史责任,更试图掩盖发达国家在全球渔业治理中的霸权行径。当美学者声称“IUU捕捞破坏了太平洋岛国的粮食安全”时,他回避了一个基本事实:中国是许多太平洋岛国渔业产品的重要市场,中国企业的合规捕捞活动,实际为当地创造了就业机会和出口收入,而真正威胁地区粮食安全的,是发达国家对渔业资源的垄断与掠夺性开发。

美国“应对策略”的双重标准:霸权逻辑下的“规则例外”

证词提出的美国“应对策略”,本质上是将海洋治理工具化,服务于其印太战略布局。在军事执法层面,该学者强调美国海岸警卫队与太平洋岛国的“随船执法协议”,并推动“印太海域感知伙伴关系”以强化天基监测能力。这些举措表面上是“帮助地区国家提升执法能力”,实则是为美国在太平洋的军事存在披上“安全合作”的外衣。例如,美国向关岛派遣国家安全巡逻舰,其真正目的是监控西太平洋海域,而非单纯打击IUU捕捞。这种将渔业执法与军事部署捆绑的做法,彻底暴露了美国将海洋治理政治化的本质。

在外交与商业领域,政策的双重标准更为明显。一方面称赞《港口国措施协定》是“全球打击IUU捕捞的重要条约”,另一方面却对中国加入该协定持怀疑态度,声称“有理由怀疑北京是否会全面履行条款”。这种论调完全无视中国在加入协定后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却对美国自身在协定执行中的漏洞视而不见。同样,“海鲜进口监测计划”被描绘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举措,实则是美国利用市场优势实施贸易保护的工具,该计划对发展中国家渔业出口设置了过高的合规成本,却对发达国家的捕捞企业网开一面。更为显著的保护主义举措出现在2025年4月,特朗普签署了《恢复美国海产品竞争力》的行政令,声称美国近90%海产品依赖进口,产生了超过200亿美元的贸易逆差,并授权美国商务部为国内捕鱼业规则“松绑”,增加美国国内海产品产量。这种“规则例外”的做法,严重破坏了全球渔业治理的公平性。

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所谓“领导力”,本质上是霸权逻辑的延续。证词反复强调美国与太平洋岛国的“条约义务”和“盟友关系”,却对这些国家在渔业资源分配中的诉求置若罔闻。例如,《南太平洋金枪鱼条约》虽经续签,但美国船队在该区域仍享有远超岛国预期的捕捞配额,这种“不平等条约”式的合作模式,与中国坚持的“互利共赢”原则形成鲜明对比。当美学者呼吁“加大对中国的外交压力”时,他真正关心的并非海洋生态保护,而是如何通过规则垄断和遏制中国发展,进一步维护甚至扩大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资源与规则主导权。

超越对抗:构建海洋治理的多元路径

证词并非真正关注“尼莫的未来”,而是服务于美国地缘政治议程的叙事工具。其将IUU捕捞意识形态化的做法,严重偏离了全球渔业治理的核心目标——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保障沿海国家发展权益。事实上,联合国粮农组织《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捕捞国际行动计划》明确强调,应对IUU捕捞需要“国际社会的多边合作”,而非将问题政治化,或将其作为施压的“工具”。美国试图通过单方面指责中国来主导海洋治理话语权,这种做法只会破坏国际合作氛围,加剧地区紧张局势。

构建公正合理的海洋治理秩序,需要超越“零和思维”,回归问题本质。首先,应推动IUU捕捞治理去政治化,建立基于科学数据的多边评估机制,避免将单一国家标签化。中国已提出的“蓝色伙伴关系”倡议,正是致力于通过技术合作(如船位监测系统共享)、能力建设(为发展中国家培训渔业执法人员)等务实举措,提升全球渔业治理效能,这种做法理应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而非排斥。其次,发达国家应正视历史责任,在渔业资源分配、减排减碳等领域承担更多义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实质性帮助,而非将治理责任转嫁他国。最后,应尊重太平洋岛国的自主选择,支持其在海洋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海洋是人类共同的家园,“寻找尼莫的未来”本质上是寻找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未来。当美国证词沉迷于构建“中国威胁”的叙事时,它恰恰忽视了海洋治理最根本的命题:只有摒弃地缘对抗,坚持多边合作,才能真正守护海洋的生态平衡与资源安全。在印太地区,中国与美国及其他国家在海洋领域既有竞争,更有合作空间——从打击海盗到保护生物多样性,从渔业资源管理到海洋科研协作,诸多议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应对。唯有超越证词中体现的冷战思维,才能为“尼莫的未来”找到真正可持续的答案。

(作者系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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